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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新通报!杭州、宁波、湖州等地发现新冠病毒感染者;海宁启动Ⅰ级应急响应

浙江新闻 2022-04-24

4月4日,杭州、宁波、湖州等地发现新冠病毒感染者,并通报相关情况。

4月4日,海宁全市启动Ⅰ级应急响应。


杭州


4月4日0-7时,杭州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


据杭州发布4月4日消息,4月4日0-7时,杭州新增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。 无症状感染者1:住萧山区振宁路怡莱酒店,曾过境外省疫情重点地区,在扩面检测中发现,目前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,情况稳定。 涉及到杭州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如下:
3月29日,乘坐D2160(04车06C),G3131(02车07D),G1227(07车13D)。
3月30日,老娘舅快餐店(萧山农业大厦店),佰佳旺快餐店(萧山金城路店)。
3月31日,小禾山快餐店(萧山农业大厦店),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钱江院区项目在建工地,绝味鸭脖(萧山区振宁路店)、古茗奶茶店(萧山佳境天城店)。
4月1日,咱家饺子馆(萧山区佳境天城佳境街1号),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钱江院区项目在建工地,黄太牛牛杂(萧山区济仁路店)。
4月2日,小禾山快餐店(萧山农业大厦店),五金店(萧山区文明路461号),振宁大药房(萧山区振宁路)。
4月3日,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钱江院区项目在建工地,黄太牛牛杂(萧山区济仁路店),小禾山快餐店(萧山农业大厦店)。 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,请立即向所在社区(村)报告,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。


宁波


4月3日晚,宁波象山县发现1例初筛阳性人员,经复核为确诊病例


据象山发布4月4日消息,4月3日22时,象山县发现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。早前消息》》


4月4日5时08分,经宁波市疾控中心复核和定点医院诊断,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(轻型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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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3日22时,象山县发现1例新冠肺炎初筛阳性人员,4月4日5时08分,经宁波市疾控中心复核和定点医院诊断,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(轻型)。


象山县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机制,对已排查出的28名密切接触者、91名次密切接触者,均已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管控,相关场所已落实临时封闭管理并进行环境消杀。


该病例3月28日至4月3日到过的公共场所和活动情况如下:


3月28日上午,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浙丰贸易有限公司,宁波市高新区商贸城,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金达路692钢材市场新业钢铁有限公司。


3月28日下午,象山县西周镇奥迪斯丹科技有限公司工地。


3月29日上午,象山县丹西街道宏利针织城,象山县滨海工业园金豪机械制造有限公司,象山县丹西街道小厅村北村口小店。


3月29日下午,象山县丹西街道探索机械有限公司,宁波市江北区万达物流区,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浙丰贸易有限公司。


3月29日晚上,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乐益宾馆,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浙丰贸易有限公司。


3月30日上午,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浙丰贸易有限公司。


3月30日下午,象山县丹西街道园中路象山创鑫金属有限公司。


3月31日上午,象山县丹西街道丹阳公园核酸检测点,象山县丹西街道养生堂南庄店。


3月31日下午,象山县丹西街道丹阳小区东门象山港艺术幼儿园。


4月1日中午,象山县涂茨镇泊戈洋村宁波广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。


4月1日下午,象山县西周镇大唐乌沙山电厂,象山县丹西街道丹阳公园核酸检测点。


4月1日晚上,象山县丹西街道小厅村家里。


4月2日上午,宁波市高新区东环钢贸城:华丰钢铁有限公司、博发钢铁有限公司、虹升钢铁有限公司、荣达钢铁有限有限公司、浩灿钢铁有限公司、巨磊钢铁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。


4月2日下午,北仑区小港街道昊宇金利钢铁有限公司仓库。


4月2日晚上,象山县丹西街道白鹤路新磊钢铁有限公司,丹西街道小厅村家里。


4月3日上午,象山县爵溪街道石城山码头,爵溪街道交警中队旁边超市门口早餐点,大徐镇象山恩源模具厂,丹东街道宁波海辰天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,丹西街道象山县新发物资有限公司。


4月3日中午,象山县丹西街道小厅村家里,象山县滨海工业园宁波骏嘉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。


4月3日下午,象山县西周镇大唐乌沙山电厂。


4月3日下午,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。


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,请立即向所在单位、社区(村)报告,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,如瞒报、迟报、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。


象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4月4日


4月4日凌晨,宁波象山县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确诊病例


据象山发布4月4日消息,4日3时15分,象山县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(轻型),系在集中隔离点发现。


2022年4月4日3时15分,象山县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(轻型),系在集中隔离点发现。该病例于3月27日自省外重点地区返象后纳入集中隔离点闭环管理,3月27日、3月28日、3月29日、3月30日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,4月4日核酸检测阳性,经定点医院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(轻型)。


象山县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机制,经进一步排查未发现密切接触者。


请广大市民不要恐慌,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,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,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,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常通风、不聚集,保持安全社交距离,积极接种疫苗,共筑防疫屏障。


象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

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2年4月4日


宁波象山县划定“三区”范围


4月4日,象山发布通告,划定“三区”范围。全文如下:


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,经市专家综合评估研判,象山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,将丹西街道小厅村1号、44号划为封控区;将东至半岛康桥小区西围墙、南至丹霞路、西至新一路东侧河道、北至象山河合围区域划为管控区;将东至天安路、南至丹山路(在建)、西至来薰路、北至丹河路合围区域划为防范区。


一、封控区严格执行“封闭隔离、足不出户、服务上门”管理措施,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巡逻值守。  


二、管控区实行人员只进不出,原则上居家,严禁聚集。


三、防范区管控实行非必要不出区,如因就医、特定公务等确需出入的,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严格限制人员聚集,关停棋牌室、台球室、网吧、足浴店、KTV等公共场所;其他公共场所、小区和交通工具严格落实测温、扫码、戴口罩、消毒等措施并合理控制人员数量;所在地企事业单位提倡线上办公。  


四、对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的人员,一律依法处理,涉嫌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
五、“三区”范围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进行动态调整。


象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

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

2022年4月4日


湖州


湖州南太湖新区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确诊病例


据湖州发布4月4日消息,4日凌晨,南太湖新区在集中隔离点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。通报全文如下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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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南太湖新区在集中隔离点

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情况通报


4月4日凌晨,南太湖新区在集中隔离点发现一名隔离人员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,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,即闭环转运至市定点医院。经市级专家会诊,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(普通型)


新区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机制,目前正在对密切接触者、次密切接触者进行紧急排查,落实相关场所环境消杀等防疫措施。已排查到的密切接触者、次密切接触者均已落实管控措施,并正在开展核酸采样检测。


为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途径,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,根据国家和省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,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,确定以下区域:


一、封控区


1.吾悦四标工棚

  

2.金家兜农贸市场


封控区实行“区域封闭、足不出户、服务上门”硬隔离封控措施,卡口落实24小时值守,仅允许保障生活物资、医疗防护转运车辆(人员)进出,对因就医等紧急情况确需外出的人员落实闭环管理。


二、管控区


1.人才集团1号公寓


2.吾悦三标、四标工地


管控区实行“只进不出、人不出区、严禁聚集”管控措施,仅开放生活保障场所,守好“小门”。


三、防范区


东至太湖路、西至安吉路、南至百念亩河、北至金田路


防范区实行“非必要不出区、强化社会面管控、严格限制人员聚集”的管控措施,暂停室内密闭公共场所营业,从严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管理,其它公共场所按既往人流量的30%控制人数,企事业单位提倡线上办公。


对不服从封控管理的人员,一律依法处理,涉嫌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
湖州南太湖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

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2022年4月4日


嘉兴


嘉兴海宁市启动Ⅰ级应急响应


4月4日5时,海宁发布通告,即时起,海宁全市启动Ⅰ级应急响应。全文如下:


海宁市关于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通告 为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,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蔓延,根据国家、省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,经海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,即时起,全市启动Ⅰ级应急响应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对全市实行临时封闭管理,实施交通管制,只进不出。严格实施封控、管控、防范三区管控。
二、关闭经营性场所,除群众生活必需的菜场、超市、药店等场所外,其余经营性场所全部关闭
三、学校、幼儿园及培训机构全部停课。
四、除防疫需要、民生保障、涉及重大安全的企业外,其他企业一律停工,所有工地全部停工
五、所有医院对现有住院患者实行封闭管理,所有养老机构实行封闭管理。
六、杭海城际铁路、出租车、公交车、长途客运车辆等公共交通停运;封闭市区高速出入口,原则上不进不出;严格管控国省道路,车辆可过境、人员不得上下车。
七、守好大门小门,创建“无疫社区”“无疫单位”。非必要不外出,不扎堆、不集聚。“红事”停办,“白事”简办,宴会不办
八、应急响应期间,切实加强物资保障,确保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。
九、应急响应级别后续调整根据疫情情况动态调整,并及时向社会公布。
请广大市民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,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,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,养成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常通风、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卫生习惯。对不服从封控管理的人员,一律依法处理,涉嫌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 海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4月4日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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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浙江新闻(zjnewsapp)综合自杭州发布、象山发布、湖州发布、海宁发布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


编辑:钱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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